建议取消线上转诊
市卫生健康局: 本人日前建议取消门诊(线上)转诊,贵局答复:“根据国家和省以及我市医保政策有关要求,我市实施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制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或病情轻的患者在社区诊疗,病情较重或超出社区诊治水平的,由全科医生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至上级医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我想请问:1病人在线上申请转诊,转诊医师在未见病人情况下,仅凭病人申请文案为病人办理转诊手续,而转诊单是医学文书之一。如此操作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之嫌吗? 2转诊医师仅凭病人申请文案为病人办理转诊手续,并无亲自诊查之行为,如此转诊行为属于所谓的社区首诊吗?如不属于社区首诊,现各社区仍遵文件落实之,那我市实施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制度不就是沦为一句空话吗?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您提到的问题,现作出以下答复:一、线上转诊要求患者提供详细的病历资料及佐证材料,由转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综合分析作出转诊判断,线上转诊属于互联网诊疗并不违法。二、实行转诊需要患者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及佐证材料,转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作出诊疗判断决定是否转诊,对不符合转诊条件患者的不予转诊,依然遵从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制度。感谢您对东莞市卫生健康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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