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重建
您好,我家有一间祖宅,是以前泥砖墙瓦片顶的老式民房,因没人居住已经坏掉,对周围邻居的居住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请问重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申请条件,地址是东莞市万江区新村社区江村小组。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的规定,申报重建需要符合如下申请条件: (一)报建地块须具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 报建地块应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应根据我市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有关规定,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后,再行申请农房报建。 (二)报建申请人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一户”是指可申请农房建设的建房户,按以下方式进行认定: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共同作为一个建房户;成年子女可单独作为一个建房户。 “一宅”是指每户建房户可享受的农房保障权益上限,即: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合计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 “一户一宅”政策是指同一家庭户(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内所有建房户的户均宅基地用地面积和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一宅”规定上限。 (三)危房是指现有住房经专业机构鉴定安全等级属D 级的,或已存在明显开裂、倾斜、变形等情况,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名下只有1宗宅基地、属无房、住房困难家庭的,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如有疑问,请联系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22708526。市民也可拨打政府热线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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