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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价格和标识价格不一致,使用生鲜灯

homlewen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4-02-26 14:08:1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4733
处理用时:5天21小时2分
位于东城区万科中天城市花园的乐有家超市,首先,生鲜肉包装价格的计量方式和标识价格不一致,包装价格比标识价格高近十元一斤,图片是猪瘦肉和牛肉,严重欺骗消费者,海鲜区部分没有标价,同时希望执法部分对该小区同类肉菜超市检查,也督促物业对商铺进行提醒和整改,还居民一个公正的日常生活环境。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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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年2月28日,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对被举报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场检查该店的海鲜区存在部份没有明码标价,同时检查中发现被举报人有使用生鲜灯的问题。对此,我局现场依法责令其改正,被举报人积极配合现在已完善价格公示。鉴于被举报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对您提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
关于生鲜肉包装价格的计量方式和标识价格不一致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包装上的为商品称重后的票价,经换算后与价格牌标价一致。同时我局工作人员会对小区肉菜超市加强检查。若发现违反市场监督的违法行为,您可向我局提供具体地址和店名,以便我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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