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电费乱收费

7647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2-26 17:27:1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4784
处理用时:16天23小时33分
电费收1.2一度电,电表有问题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关于“金牛公寓”的举报已收悉。我局经核查,该公寓供述,有与租户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电费1.2元/度,并有告知租户该电费包含基础电价、损耗及公摊费用。
       我局经核查后,鉴于被举报人有与租户签约约定电价,暂未无证据证实被举报人涉嫌违规收费,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对于该公寓收费存在没有分清明细的情况,我局已责令其改正,该公寓承诺会进行整改。根据《关于出租屋水电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4〕451号)中“出租屋水、电总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公摊等费用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的规定,我局建议您与该公寓协商损耗及公摊费用。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