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乱收费
电费收1.2一度电,电表有问题
尊敬的市民: 您关于“金牛公寓”的举报已收悉。我局经核查,该公寓供述,有与租户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电费1.2元/度,并有告知租户该电费包含基础电价、损耗及公摊费用。 我局经核查后,鉴于被举报人有与租户签约约定电价,暂未无证据证实被举报人涉嫌违规收费,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对于该公寓收费存在没有分清明细的情况,我局已责令其改正,该公寓承诺会进行整改。根据《关于出租屋水电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4〕451号)中“出租屋水、电总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公摊等费用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的规定,我局建议您与该公寓协商损耗及公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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