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治疗 医保地门特办理受阻
本人东莞户籍,医保地也是东莞。由于银屑病在东莞人民医院普济园区治疗10年,2023年11月由于并且恶化到广州孙逸仙医院住院治疗,确诊寻常性银屑病符合办理门诊特需疾病的条件,所以准备办理门诊特需疾病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门特申请流程 1.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 在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代码H44010400363)确证 35、银屑病 2.资料准备 2.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2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3 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由于定点医疗机构的系统不具备异地办理的能力,所以把资料带回东莞社保局,得到的回复是需要东莞的医院开具相关的证明,到医院开具证明需要在医院再做一轮检查确诊符合条件的疾病。 但不可能为了办理门特把刚治好的病又复发一次吧,为什么已经在广东省认定的机构开具了相关的资料不能在医保地办理门特而需要再一次在当地的医院开具资料,我下一步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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