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到期电动车上路问题
尊敬的市政领导,关于东莞的电动车管理,以下几项疑问与诉求1.2024年1月后,成千上万的到期的临时电动车要怎么处理?2.现行规定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东莞不可以骑原来的电动车,其他城市都可以?3.罚款金额依据是什么?违规20,牌过期50 3. 申请牌照执行初期罚款撤销,不是市民问题,是规定不合理。初期因为发票不齐没给上牌,没给任何人造成伤害,只是相关部门不发牌,最后也因为规定的不合理性改了规定,没有发票也可以上牌,这不就是明显不是市民的问题,规定可改,为什么罚单不可以撤?4. 警告与罚款依据是什么,以下罚单,开始被拦截一个交警说给警告,等你签名出来的单是罚款50,大过年,在家门口就被骗,到期的当个自行车用不行吗?5.在人行道被占,无法通行是走机动车道就没有一点通融吗?很多地方没有非机动车道,还是只能走非机动车道,没给任何人造成伤害,一旦有,交警就设点罚款,这不就是设法罚款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鼓励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或者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于不上牌的处罚,依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交警部门将给予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的处罚;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交警部门将给予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的处罚。2024年2月20日东莞市公安局公告《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清单》“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属严重违法行为,会被处五十元罚款,具体清单内容可上“东莞市公安局”网站-警务资讯-公告公示一栏查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依法依规上路行驶,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民未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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