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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滨海中央物业不让业主租车位*

微信用snA7C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3-02 12:28: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5395
处理用时:12天2小时52分
无良开发商、霸道物业,业主有家难回、权益谁来保障虎门镇众筑·滨海中央开发商,继私自篡改设计规划违规改扩建、弄虚作假虚列绿化率等事件后,2024年2月28日以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资源“紧张”为由,空置大量停车位,上锁欺骗业主说已经售出、只卖不租,导致业主有家难回,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其违法事实有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滨海中央小区现有停车楼层3层(负二楼商用,负三楼、负四楼权属和人防车位),暂不追究其是否符合规划区划,姑且认为其“紧张”理由成立,在未满足业主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对外租赁侵犯了业主权益,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自主选择商品品种,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滨海中央小区开发商物业,在空置大量停车位前提下,上锁欺骗业主说已经售出、只卖不租,加之小区周边空间狭小、拥挤,强制逼迫业主购买车位,损害了业主权益。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构成强迫交易罪。(一)强买强买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开发商滥用其优势地位,对车位只卖不租,业主作为弱势群体在无法租用的情形下,只能购买或高价临停,符合《刑法》226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月租停车已然是关乎民生的公益事件,请房管部门插手介入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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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收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马上约谈开发商并了解情况,开发商表示,为规范产权车位的有效管理及保证意向购买客户的需求,开发商对部分未售产权车位进行上锁管理,不存在所有车位上锁的情况,除部分产权车位外其余空置车位依然充足,可满足已入住住户的实际停车需求。收到您的反映意见后,我局亦督促开发商组织人员于近期不同时段对地下车库进行实地查看,动态关注存在业主找不到停车位、停车困难的情况,及时结合实际销售情况和停车需求对管理策略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和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表示对车位的处置有可卖、可月租、可临停三种方式,能够满足业主需要。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将该情况告知于您,您表示理解。(住建局)。经调查,花城豪苑地下人防车位已租满,其余车位产权方为开发建设单位,是开发商授权物业对产权车位上锁以及停止办理月卡等行为,我所已要求物业向业主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房管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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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以下规定:第七十二条【停车管理】 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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