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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孚泰锦城公馆一系列问题

5u6n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3-05 20:28: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5971
处理用时:36天6小时52分
一、开发商在预售、宣传及交房阶段均未告买受人,擅自将业主公摊面积退让出6米,严重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说明:根据自然资源局批复的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的其他要求中:本项目在用地范围内的边界处预留宽度不小于6米的环路,并无条件开放给周边居民区及厂区使用。这批复落款时间是2020年11月11日。根据2020年7月27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的《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第三节 建筑退缩 第1.3.3条有沿道路的建筑退缩距离有根据道路性质退缩范围。我们并不属于城市道路,应属于乡村道路,文件备注:乡村道路两侧建筑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退缩距离,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可开展专题研究论证。
二、交房时开发商并未提供消防验收相关文件证明,小区是否尚存安防隐患业主无从知晓。 说明:目前小区已通过消防验收,只是开发说,根据小区大门设置,南城消防救援队最高的40米云梯消防车长11.7米,宽2.5米,高3.92米,是无法进去的。3,开发未通过竣工验收摄前交收楼。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查询,项目地下室的验收备案证书显示备案日期是2024年1月23日。而在2023年12月18号开始催我们收楼。业主收楼后发现存在许多内部安全问题,开发商不出面回应,投诉到相关部门也没有得到回应。
三、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和业委会用房
内容:1.未按规划要求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应设置9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根据目前住宅户数为143户,远远不满足使用要求。且后续公寓如果处理。本小区规划条件(来源:自然资源局)
2.未按规划要设置业委会用房。
四、进小区的创业南路存在乱停乱放行为,双车道变单车道,严重影响出行,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将严重影响救援工作进行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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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南城】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您关于东莞市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举报收悉,市场监管分局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有虚假宣传。 鉴于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虚假宣传的证据,市场监管分局决定不予立案。 二、关于您反映孚泰锦城公馆开发商违规问题的投诉我局已收悉,其中涉及住建局职能范围的内容为:1、开发商在预售、宣传及交房阶段均未告买受人“红线退让6米”的规划条件;2、交房时开发商并未提供消防验收相关文件证明;3、开发商未通过竣工验收提前交收楼。经协调处理,现将涉及住建局职能范围的内容回复如下:1、关于开发商在预售、宣传及交房阶段均未告买受人“红线退让6米”的规划条件问题。根据我市有关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要求,住建局已要求开发商在销售现场设置公示区对有关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为其中要求公示的资料之一。2、关于交房时开发商并未提供消防验收相关文件证明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已于2023年09月19日办理了消防备案(受理编号:202309190043),相关文件证明可以于住建局官网进行查询(https://zjj.dg.gov.cn/mware_cms/xxgs/ysbachIndex.action#)。3、关于开发商未通过竣工验收提前交收楼问题。经核查您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开发商发出的收楼通知书,合同约定交楼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房屋交付条件为(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收楼通知书通知的收楼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2月24日。经核查,您所购商品房所在楼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故根据合同有关约定,开发商在2023年12月20日具备商品房交付条件,收楼通知书通知12月18日的收楼时间属提前交楼。住建局已建议开发商根据合同与业主友好协商交楼时间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您可依据合同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有关权利。如对上述回复存在疑议,可致电住建局(南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988511、22988566)咨询。此复
【市自然资源局】您好,一、南城街道孚泰锦城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20年11月11日核发,其规划设计要点的“其他:1、本项目须在用地范围内的边界处预留宽度不小于6米的环路,并无条件开放给周边居民区及厂区使用。”是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规字第2018-83-1004号)的规划设计要点进行落实。南城街道孚泰锦城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按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符合有关规定。三、经核查,孚泰锦城项目,其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根据已依法审批的总平面图显示,结合科室职能,意见如下:1、项目已规划97个非机动车位,符合《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中“商业混合用地计容建筑面积/100㎡×0.5”的规定。2、项目已于3号办公楼设置物业管理用房,符合相关要求。
【莞城】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涉及莞城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莞城交警大队和创业社区了解,该路是属于内街,两边的私人屋比较多,停车位非常紧缺,加上最近创业路排污工程和个别壕岗村的车辆停放的原因,造成振兴街停车更加紧张。另外,因为南城胜和壕岗村一楼盘新建投入使用中,要求借用莞城振兴街出入,所以经常壕岗村大量车出入和违停,增加了振兴街的行车压力。对此,创业社区在自有的权力范围内对振兴街住户进行停车宣传教育,现对振兴街的商店铺和居民进行了劝喻,要求日常文明停车,店铺管理好门前停车,不能影响路面车辆正常出入和阻碍消防通道。另外,根据南城街道的规划报告消息,壕岗村该楼盘发展商,会投资对振兴街和壕岗村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对楼盘周边出入进行规范停车管理,现在与莞城街道交通和交警部门协商中。另外,莞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已于4月10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有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交警大队22333173、创业社区创新居民小组电话22461077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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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Riho Yoshioka05-21
    官方这回复就很不专业,开发商1月份的时候还在整改效果登高场地呢,怎么可以通过消防验收?跟过工程项目的都知道这个项目是未通过消防验收就交付给业主了,应该属于违法了好吧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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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iho Yoshioka05-21
    这回复就很专业,开发商1月份的时候还在整改效果登高场地呢,怎么可以通过消防验收?跟过工程项目的都知道这个项目是未通过消防验收就交付给业主了,应该属于违法了好吧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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