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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安排收费“研学”就是去景点旅游有何意义?

用户JXOAKo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3-23 13:21: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8936
处理用时:3天19小时23分
东莞市各学校每学期都会以研学为名组织学生在广东省内或市内景点一日或两日游,耽误正常上课时间,并向家长收取高额费用,以现金方式让学生或家要代收,这种研学有何意义?学生能学到什么?用校车把学生拉出去逛一圈后回来几百元不等的费用,既不安全也增加学生家长负担,东华学校,光明学校这些民办学校学费贵还巧立名目乱收费,请问东莞市教育局你们是否无权干涉学校的这种行为?任由各学校自由安排?你们是睁只眼闭只眼看不见吗?不需要你们批准就可以乱收费乱作为吗?
问政部门: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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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件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加强实践育人,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紧密结合,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是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实践、集中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为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市先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若干措施》等文件。一是要求各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应减免费用,费用的收取和支出要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在市内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每生每次收费在200元以内,超过1000元的需做出书面说明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开展收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必须同时提供市内免费研学实践路线并成功出行。二是坚持家长和学生自愿参与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诱导学生参加收费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三是严格规范研学实践活动的路线选定,不得组织学生到缺乏教育意义、单纯游玩场所和机动游乐场等场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对校内各学段、各年级研学实践教育进行整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安排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劳动教育、自然生态教育六个方面的教育主题,帮助学生通过研学实践,广泛接触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努力提高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质量。四是学校作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者,对不按要求组织实施研学实践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纳入镇街政府教育履职考核。
如对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仍有疑问,可致电东莞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反馈,联系电话:28330809。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点评:要禁止以研学之名的春游和秋游的活动,需收取费用属违法,乱收费。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1评论

  • 木易103-23
    研学是教育部要求的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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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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