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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四中学科知识竞赛领导双标

nihaoha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3-25 15:16:0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9344
处理用时:7天23小时20分
学校要求老师在高三一模的时候各科老师与学生同考,名曰学科知识竞赛
1. 去年的年龄要求是45岁(含45岁)以下的老师必须参加,今年有领导正好45岁,不想参加,就改规则为45岁(不含45岁)以下的老师必须参加。己所不欲,专施于人。
2. 莫x*作为活动的倡导者兼高三现任物理教师,在该科高三老师同步做题,45岁以下该科教师与学生同考的时候,自己却不做。要求提给别人,特权留给自己。
问政部门: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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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支持。根据您反映的“学科知识竞赛领导双标的情况”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现回复如下:
1.关于学科知识竞赛参与教师年龄修改问题的答复。经了解,东莞第四高级中学2023年3月份举办第一届教师知识竞赛时,年轻教师不多,所以将参加学科竞赛的老师年龄范围定为45岁以下(含45岁),参赛教师共有103人,当时有三个行政参与了考试。2024年举办第二届教师知识竞赛时,学校新入职年青教师有33人,45岁以下的教师有132人,比2023年参赛人数更多,基于以上情况,2024年《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第二届教师学科知识竞赛方案》在年龄范围上作了修改,并在科组长会议中讨论并征求意见后才推出。2024年也有一位行政领导符合参加学科竞赛的年龄要求,并且已参加了竞赛。
2.关于学科知识竞赛领导双标问题的答复。莫**领导虽然是该活动的倡导者,但年龄上已经超过50岁,按照学校教师学科竞赛方案是不需要参加同步考试的。经过调查了解,莫**领导作为高三物理老师,在做完题后,第一时间跟高三物理备课组的老师交流了解题方法。
我们已经跟学校强调要规范办学,促进学校健康发展,要求学校科学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我局已要求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加强解释工作,及时聆听教师心声,加强沟通,及时疏导。同时,进一步拓宽与教师的沟通渠道,多了解教师的真实想法和诉求,做好教师的引导和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我们曾多次尝试拨打您的电话以了解更多情况,但无法接通。如果您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欢迎您直接联系市教育局教研室,电话:231260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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