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投诉私搭乱建
首先厚街镇新塘村委会答非所问感到很失望。案发地点是,新塘村万科金域世家二期,大门侧餐饮店排烟设备私搭乱建,占用公共地方。新塘村委会和万科物业也无能为力,请求有关部门介入处理。引用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有维护业主共有部分秩序的义务。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问题,因属于设施设备,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下建设,经小区业主协商一致、由社区或业委会主导实施设置的独立排烟管道等设施设备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 根据市民反映情况,我所已经联系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由于此事涉及是否违建和油烟排放是否超标等问题,物业公司已经把现场情况上报反映,我所督促物业公司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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