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大朗镇实验小学顾用已达退休年龄用工

用户lefVRN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4-03-27 21:19: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9862
处理用时:10天6小时50分
实验小学利用职权聘用已达退休年龄用工
问政部门:大朗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大朗教育管理中心调查,现回复如下:经查,实验小学确有几名已达退休年龄的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务,不应再适用劳动法律调整,退休人员退休后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合同关系,适用《民法典》的约束,不属于违法行为。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于2024-03-29 09:30与您联系,向您说明学校聘用已达退休年龄用工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如有疑问,请联系大朗镇实验小学区老师,电话0769-83198724-80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