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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朗兴业华庭小区绿地及车位问题的诉求申请

微信用pM7KV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3-28 23:06:4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0116
处理用时:10天9小时19分
政府指出了开发商正大兴业公司是先卖楼后审批的,并且说审批符合当时标准,那么实际开发商在取得许可证之前已经实质上将院墙内的绿地和车位出售给了兴业华庭业主,但申报时却故意隐瞒造成红线错误划线,证实了开发商违规在先,既欺骗了政府也对兴业华庭绿地及车位所有权划分造成了不必要的干扰。后续关于红线问题我们业主要求政府重新划线,归还绿地和停车位的所有权,并且对于开发商故意损坏围墙及绿植行为给予兴业华庭业主赔偿并还原原始状态,对开发商虚假报建行为予以处罚。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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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兴业华庭小区(聚富花苑)于2006年9月1日办理土地证,证号为东府国用字(2006)第特672号,批准宗地面积为7570.3平方米,其他相关手续依据权属红线进行办理。又经比对档案,信件诉求的绿地及停车位在兴业华庭小区(聚富花苑)用地红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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