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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聚豪名轩物业管理不准电动自行车下地下停车场

dyx0769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4-03-29 18:58: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0295
处理用时:4天21小时19分
石龙聚豪名轩物业管理不准电动自行车下地下停车场,只是口头说整改,但没有落实。石龙政府6天前的回复是物业规划中,你们的指导意见是不准上楼,那他们为什么管的是地下停车场,那电动汽车就可以,难道汽车就不自然!请规划、整改好才一刀切,政府不要只是下达命令,没有实际方案行动!
问政部门: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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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接诉后,我镇房地产管理所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今年3月,石龙房管、城管、消防、兴龙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查看,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并计划在南门新增人行门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点。目前已将测量效果图等资料上报政府部门申报,待审批后落实。我所要求物业公司持续关注进度并与业主做好解释工作。感谢您的来信及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物业是粘贴了改造通知,但没说要何时落实到位,现在不能下地下停车场,充电桩也拆了,门口就那10几个充电桩不够用啊。问他怎么办,物业哑了,当听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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