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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Right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3-31 09:31: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0524
处理用时:2天8小时14分
本人3月29日驾驶电动自行车车牌号为东莞L94087,途经洪梅镇的被电子监控拍到说未带头盔,但是我是有带头盔的,今天早上打电话到洪梅交警大队咨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是误拍叫我不用理会,他帮我登记,请问一下现在还需不需要去处理,会不会影响到征信
问政部门: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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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4-01 10:30:00电话与市民联系,但其未接听,并于2024-04-01 10:51:00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因电子警察识别错误,现系统已无相关违章信息。由此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联系洪梅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133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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