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坑美村对南国二路收费问题

Collin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01 17:41: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0808
处理用时:9天0小时0分
东莞市东坑镇坑美社区于2024年4月1日发布《关于坑美社区停车场围闭管理的通知》,将南国二路从东兴东路至东坑农业园东二门路段纳入坑美社区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本人认为极不合理,特此投诉。 1、南国二路为公共道路,此路段为海伦堡松湖湾小区的后门入口,而海伦堡松湖湾小区为拥有2000多户的大型小区,每天都有大量小区人员开车上下班,设卡收费点将小区后门封堵在了坑美村收费范围之内。 2、该路段为东坑农业园东二门入口,通过此路段可以进入东坑农业园,这是贸然侵占市政公共资源的行为。 3、《通知》中第3点:"本停车场车辆收费仅指场地占用费,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即本停车场不负责车辆被盗、损坏及车内财物丢失的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经营者对其所经营的停车场所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车辆丢失的,说明经营人在保障客户财产安全方面有过错,而且过错与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经营人违背了法律对其规定的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以上原因,本人对此次收费设点位置持反对意见,如果确实要围闭收费管理,建议将南国二路靠近东兴东路的入口处迁移至塔周路靠近南国二路处。
问政部门:东坑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坑美村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东发改〔2019〕468号),海伦堡小区后面位于南国二路路段,该路段属于坑美村内部道路,在坑美村内部道路设置智慧化道闸系统,是为了落实治安联防、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需要,同时兼顾车辆集约化管理。道闸的抬杆是电子感应一车一杆即来即抬,不会影响进出车辆的正常通行。内部属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设立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关于市民反映的停车管理问题,下来,坑美村将加强与物业方沟通协调,一方面提升服务品质,用优质的停车服务回馈群众;另一方面加紧研究,不断优化停车管理水平,与广大市民共同提升城市品质。如有有相关停车管理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坑美村委会李先生,联系电话:137283456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