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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不作为

lianglh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4-01 18:53:4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0820
处理用时:2天0小时25分
于3月1日在热线登记投诉中科科技企业加速器有限公司非法销售房屋,17日收到短信回复,托了整整17天,结果仅仅是:针对您反馈的要求退款问题,经与企业沟通,企业暂无能力给予退款。同时提醒,该地块属于科研用地,科研楼宇仅可用于科研办公。如不接受该结果或有其他需要,建议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民的质疑:
1、这个结果需要等17天才知道吗? 且该公司现在此类诉讼案件几十个,明明是没有任何疑义的,均不接受调解,全部打到二审乃至执行,很明显就是在拖时间。 这样回复和处理这么慢,期间又没有与民众做任何的沟通、调解等,很容易让民众产生管理区在包庇企业,配合企业拖延时间之疑? 
2、建议我们通过其他方式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企业无力退款就能不退吗?我们通过其他方式,企业就有能力了?我们现在的方式就不是合法的途径吗? 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在中科打广告非法销售时,就没有做到监督管理的义务,造成了这个交易的发生。
3、期间又没有与民众做任何的沟通、调解等,也没有组织多方协商。就这么格式性的回复市民,意思就是无能为力?是不是根本就不作为?
4、建议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让我们去国家的12315官网投诉?还是让我们去国务院互联网+监察平台投诉?
然后于16号在这阳光网再进行投诉,31日才回复我们,而且回复的内容竟然与17号的回复一字不差。这是复制粘贴这么几个字要用15天吗?
这样的政务服务态度和能力,是可以接受的吗?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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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松山湖】尊敬的市民,你好!您于在3月17日在12345平台上进行过相同的投诉,收到此次投诉后,我们又再次联系了中科载体那边,经反复沟通,中科载体目前暂无能力支付退款。如果您不接受该结果或者有其他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东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核查,您于2024年3月1日、3月16日通过阳光网平台和来电反映中科科技企业加速器有限公司非法销售房屋问题,生成工单0824030110462436601、28031622223550401。热线已依据属地承办的原则转派至松山湖办理跟进。根据《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事项类型限时办结诉求事项,办结时限从工单受理后的第1个工作日开始计算。(三)投诉、举报、求助、建议类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需较长时间解决的事项,可适当延长办结期限。期间,因事项办理需求,松山湖分别于2024年3月8日、3月22日申请延期处理。松山湖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3月31日答复办理结果。另外核查,您于2024年4月2日通过阳光网平台反映中科科技企业加速器有限公司非法销售房屋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生成工单28040209130131901。依据属地承办的原则,热线已将您的工单再次转派至松山湖办理跟进。松山湖于2024年4月4日答复办理结果。因此,您通过热线反映的问题,热线中心已依据相关规范登记并转派有关部门跟进处理,您的工单转办、答复等环节符合《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有关时限及工作流程。感谢您对12345热线的监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我是向东莞市投诉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不作为。不是向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投诉中科公司。这根本是两回事。 另,我投诉松山湖,竟然把这个单再分给松山湖来处理,那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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