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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濠兴逸苑安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禁止业主电动车进入小区

用户PUdc6z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01 22:36: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0863
处理用时:15天8小时13分
关于濠兴逸苑安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禁止业主电动车进入小区问题如下:
第1 业主电动车属于私人财产,为什么禁止进入小区?
第2 请明确列举停车场消防哪里不合格
第3 停车场消防隐患如何解决?
第4轮椅,婴儿车,残疾人用车等该如何进出?
第5 电动车既没有堵塞通道也没有上楼,为什么不能停在停车场?
第6 室内停车场不能停,那么二楼平台是不是可以停?
第7 室内停车场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第8 物业为什么没有收集社情民意,而是擅自作主。
第9 停在小区外发生意外或者被偷盗,小区物业负不负责?
第10室外停放点的雨棚还没修,室外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引起的火灾等问题,是不是物业负责?
第11如果发生第9点或第10点的室外问题,物业是否负责赔偿?
第12其他小区也有同样的停车场架空层,为什么就濠兴逸苑小区不能进入停车场?
第13原本停车场内充电桩的安装问题是否经过批准?
第14停车场内充电桩已经充钱的用户,能否全额退款?
第15电动自行车会因漏电不安全引起火灾,电动汽车同样是用电,既然防患于未然,那为什么电动汽车可以进入?
第16 在人行道出入口安装警示柱,堵塞逃生通道,引起的安全隐患,物业是否有能力负责?
第17出入口警示柱绊倒小朋友、老人家,物业是否负责?
问政部门: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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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相关部门经核查后,现回复如下:一、我镇房管所经核查相关情况。关于第1、2、3、5、7点的情况回复:经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龙大队前期核查,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等法律法规要求, 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另外,参照《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 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安装指南〉的通知》要求,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与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建筑物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该小区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的场所未与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针对该情况,一方面消防大队未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进入小区的要求,需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另一方面已约谈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尽快按照规划建设好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点。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龙大队,联系电话:86112119。关于第4、16、17点的情况回复:2024年 4 月 8 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龙大队和房管所、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该小区出入口设置的固定桩为物业服务单位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使用,不影响消防疏散。目前小区西门和南门已拆除固定桩,请市民停放在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关于第6、8点的情况回复:目前物业服务单位就二楼平台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方案正在征求业主意见。关于第9、10点的回复:目前小区设置电动车充电点分别在西门24个,北门36个,慧斯顿旁12个;停放位置也分布在小区各出入口周边,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建设雨棚、监控等正在向相关部门审批。关于第12点的情况回复:其他小区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的场所未与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小区,正逐步落实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关于第14点的情况回复:关于费用问题,业主可以凭手机到管理处,物业工作人员协助业主在手机操作进行退款。不能在手机退的,物业公司会做好纸质登记并反馈给充电公司。关于第15点的情况回复:根据《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情况》粤府〔2022〕51号和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物业小区且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意向的各主体单位或业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二、我镇中山东社区经了解,物业在行人出入口出设置桩柱,目的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乱停放的管理措施,但设置桩柱前未充分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导致个别业主对管理措施产生误解。经过镇房管所、消防大队和中山东社区到小区督导后,确定接下来电动车乱停放问题整治措施如下:1.社区和物业对住户乱停放电动车行为加强劝导,并对屡教不改的行为进行取证,必要时向小区全体业主公布并移交相关部门跟进处理;2.镇消防大队将加强对各个小区电动车乱停放导致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现场整治;3.物业继续完善小区现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站的建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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