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坑美村违规围路收费
原就已明确禁止🚫的法令为何现在又被更改?是无视法度还是知法犯法?南国二路主要通行人员是海伦堡松湖湾全体业主,要围路收费不应该征得海伦堡业主同意吗?或者说这个围路收费的管理应该是海伦堡松湖湾全体业主?再一个是不是应该海伦堡业主都应该跟坑美村民一样通行免费?就因为小区后门这条路挨着坑美村就可以让村委围路收费?要我们海伦堡业主来贡献这个集体经济,来当这个冤大头?强烈不满,不满!希望上级部门像以往一样主持公道,不要寒了新莞人的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4-10 11:14:57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我村工作人员已联系市民了解情况,并于2024-04-12 15:14:42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所提问题因政策不允许暂时不能解决,我村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交易工作指引》《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公平收费和收支管理工作指引》,南国二路路段属于坑美村内部道路,在坑美村内部道路设置智慧化道闸系统,是为了落实治安联防、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需要,同时兼顾车辆集约化管理。内部属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设立停车设施。道闸的抬杆是电子感应一车一杆即来即抬,不会影响进出车辆的正常通行。坑美村的停车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停车规范管理是合法合规的。如有疑问,请联系:坑美村委会李先生,联系电话:137283456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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