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黎贝岭村圹岭二巷二号集体转让集体厂房
经查,黎贝岭村圹岭二巷二号该集体厂房以租代卖,村委会出示该地有偿使用协议书给本人看,但大朗镇农林水务局复函中明确答复该地非黎贝岭资产,何时转让?要求大朗镇政府公开: 1:该厂房历年收租,入账信息。 2:该厂房何时转让。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黎贝岭圹岭二巷二号地块于1994年10月26日与许泽生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协议书》,有偿使用年限50年。黎贝岭圹岭二巷二号厂房由该地块实际使用方自行投资建设,在其地块有偿使用期限内属于私人物业,村集体仅收取地块的土地使用补偿款,对此厂房租金收取情况无权干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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