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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通道口长期违停,投诉已有半年,毫无改善,同车辆违停一直在,各部门都说不具备执法权

莞新人123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10 12:11: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2169
处理用时:6天2小时43分
位于莞城区环中路29巷1号旁边的消防通道路口(信丰物流斜波往上),车牌号为:粤S66MJ4,长期违停在消防通道路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投诉,违停车辆一直存在,是一直在,毫无改善,这片区域都是出租屋和仓库,人口密集高,电动自行车多,一但发生灾情,谁来保护百姓安全,请问相关部门领导,当初出租屋不配置灭火器就能找多条法律法规作出相关处罚?这违停在消防通道路口的车辆,居然各部门都说没有执法权,我想问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效,还是懒政?内巷的消防通道不是通道?这条通道是这片区域唯一一条消防车能出入的通道,请相关部门能否落实到位,把消防安全抓紧,这条消防法难道不是你们每天宣传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个人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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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兴塘社区了解,该址属于内街内巷,交警不具备执法条件。对此,该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跟车主沟通,劝导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场,文明规范停车,也在相关路段张贴禁止停车等“温馨提示”。另外,兴塘社区工作人员已于4月11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兴塘社区戙船澳居民小组0769-2249082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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