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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违法在农村公路收费

cwhmcw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10 13:59: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2186
处理用时:7天17小时48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 (含国、省、县、乡、村道)非法设卡、收费。
二,东莞市也出台了《关于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对于“围合”设置范围,《意见》明确规定,在各村(社区) 集体土地上,禁止包含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城市道路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这也强调了“围合不可占用公路用地范围的各乡道、村道”,是仍不可逾越的红线,更不得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上非法设卡、拦截车辆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通行。
三,交通局之前也出台了《2020村道分镇路线明细表》,详细标明了各村不能收费的乡村公路。

现在我检举举报,东坑镇坑美村在明确为农村公路,而非村内部道路的南国二路上违法违规合围收费。

1,南国二路是交通局明确公告过为农村公路的,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上由村(社区)集体组织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的集体土地。
2,如果南国二路道路属性有更改,请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明确公告出来,不要遮遮掩掩,免群众误解。如果没有,那就是有关部门在3月21日验收的时候,公权私用,私相授受,把公权力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请及时更正。
3,如果道路属性确实有变更,坑美村委在开展停车规范管理时,没有做到通过不同方式开展社区协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而是粗暴的一纸公告就收费,引起周边居民的极大不满。
4,违法收费,只是收而不管,没有配备停车协管人员,没有建立人员巡查管理制度,公告对车辆停放若有损坏,丢失或者其他任何意外概不负责。并没有提升市民群众的停车体验。

请交通局对此事件做到实地调查,摸排走访,以合法合规,合理处理,给我们皇家翡翠湾花园这个拥有超2000人居住的大型小区的群众一个合理答复,而不是继续下放坑美村委答复,让他们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问政部门:东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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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4-11 10:33:21电话与您取得联系,我村工作人员已联系市民了解情况,并于2024-04-16 10:32:58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所提问题因目前政策不允许暂时不能解决,我村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交易工作指引》《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公平收费和收支管理工作指引》,坑美村内道路设置了智慧化停车管理道闸,其停车规范管理不涉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并按规定及要求完善手续。皇家翡翠湾小区后门位于南国二路路段,该路段属于坑美村内部道路,在坑美村内部道路设置智慧化道闸系统,是为了落实治安联防、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需要,同时兼顾车辆集约化管理。内部属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设立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仅指场地占用费,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停车管理方可协助车主报警或报保险。坑美村开展停车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编制停车管理方案、开展评估审核、表决公示、组织实施、信息登记等手续流程规范推进。停车规范管理是合法合规的,市民可到政府网站查阅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联系:坑美村委会李先生,联系电话:137283456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1评论

  • 用户SMdA3T04-26
    横江村也是围村,就怕收取费用又不明不白没有明细名单,只有一个数字,村里一家几部车不收全,有干部亲属可以不收,村里还是干部收入一万多一个月,村民却几十年不变还越来越衰一年分红变650元一个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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