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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是否可另选他人

木木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10 17:10: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2222
处理用时:22小时26分
请问,目前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是否能够不选已有的候选人,而是另选他人?如果不能另选他人,是否违反《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三)……享有被选举权”的法规规定?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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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补充小区名称、地址}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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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本次咨询是普遍性问题,而并非针对具体小区,根本就不用补充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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