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反对东坑坑美村把南国二路围路乱收停车费
事实依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 (含国、省、县、乡、村道)非法设卡、收费。 二,东莞市也出台了《关于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对于“围合”设置范围,《意见》明确规定,在各村(社区) 集体土地上,禁止包含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城市道路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这也强调了“围合不可占用公路用地范围的各乡道、村道”,是仍不可逾越的红线,更不得在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上非法设卡、拦截车辆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通行。 三,交通局之前也出台了《2020村道分镇路线明细表》,详细标明了各村不能收费的乡村公路。 现在我检举举报,东坑镇坑美村在明确为农村公路,而非村内部道路的南国二路上违法违规合围收费。 1,南国二路是交通局明确公告过为农村公路的,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上由村(社区)集体组织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的集体土地。 2,如果南国二路道路属性有更改,请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明确公告出来,不要遮遮掩掩,免群众误解。如果没有,那就是有关部门在3月21日验收的时候,公权私用,私相授受,把公权力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请及时更正。 3,如果道路属性确实有变更,坑美村委在开展停车规范管理时,没有做到通过不同方式开展社区协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而是粗暴的一纸公告就收费,引起周边居民的极大不满。 4,违法收费,只是收而不管,没有配备停车协管人员,没有建立人员巡查管理制度,公告对车辆停放若有损坏,丢失或者其他任何意外概不负责。并没有提升市民群众的停车体验。 请交通局对此事件做到实地调查,摸排走访,以合法合规,合理处理,给我们皇家翡翠湾花园这个拥有超2000人居住的大型小区的群众一个合理答复,而不是继续下放坑美村委答复,让他们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不要让坑美村委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不要让坑美村委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不要让坑美村委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2024年3月1日在南国2路停车还被交警罚款(见附件照片),南国2路不是公路交警怎么会罚款???南国二路是公路坑美村凭什么围路收费??? 希望上级部门重视并介入彻查,还我们普通百姓一个公道,感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交易工作指引》《东莞市村社区停车项目公平收费和收支管理工作指引》《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坑美村内道路设置了智慧化停车管理道闸,其停车规范管理不涉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并按规定及要求完善手续。皇家翡翠湾小区后门位于南国二路路段,该路段属于坑美村内部道路,市民反映的违停被罚款问题,是在2023年8月15日,根据《关于落实我市农村公路路网优化调整方案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东交函〔2023〕184号》,南国二路在2024年3月21日调整为坑美村内部道路,为此与市民的违停时间不存在冲突问题。在坑美村内部道路设置智慧化道闸系统,是为了落实治安联防、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需要,同时兼顾车辆集约化管理。2.内部属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以本组织名义实行自治,依法自主经营管理,设立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坑美村开展停车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编制停车管理方案、开展评估审核、表决公示、组织实施、信息登记等手续流程规范推进。3.停车场管理方建立巡查管理制度,每天不定时安排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对车辆停放、道路畅通、停放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发现车辆违规停放,影响其他机动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停车场管理员对不按规定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坑美村内设有停车场管理处,停车场管理员在场内巡逻管理且有24小时闸口监控能查看每个出入口的状况,如发现出入口车辆异常,停车场管理员会马上赶到现场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坑美村委会李先生),联系电话:(137283456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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