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去过长安,发信息显示电动车违法
本人并未骑电动车去过长安,居住在南城,显示电动车在长安违法,短信是否属实还在存在套牌
微信
新浪微博
qq好友
qq空间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们于2024年4月12日17时09分回访市民。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此类违法行为由电子设备录入,部分设备存在录入误差。经核查,市民名下电动自行车此次违法行为是录入错误,已撤销。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安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54702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温馨提醒:评价1-2星为不满意,3星为基本满意,4-5星为满意。十天后不作评价,系统默认“基本满意”。
请选择原因(必填)
违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内容
涉嫌广告推销、欺诈等不良信息内容
涉及人身攻击、骚扰及泄露个人隐私的内容
散布谣言、不实信息及扰乱破坏社会秩序及稳定
其他可能会导致用户不适的内容
其他原因
图片证据(必填最多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