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执法
2024年4月9日晚上19点37分30秒我做事回到店里,把车停在店门口{车牌为粤SM4Z78}上了个洗手间出来车就被东莞市长安交警大队铁骑抄牌,调监控得知铁骑是19点41分57秒来到我车旁边,19点42分36秒开具的罚款单,离我停车时长不足5分钟,也没有提前警告通知提醒,作为我们交管部门在执法时希望要有温度,本着以人为本一切以人民至上的宗旨依法依规执法,根据交通法处罚条例规定,在临停路段违停时长不足5分钟的不处罚,开出罚单前应短信或电话通知车主移车10分钟内不移走的依法开具罚单,现我要申诉,请求东莞长安交警大队依法撤消对我车辆罚款,我有完整的监控证明我所讲全为实事,对所讲负一切法律责任,请求受理撤除罚款,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们于2024年4月17日09时03分回访市民。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太安路为严管路,车辆在严管路(含辅道与人行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我大队执勤人员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请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停放车辆,并及时处理违章。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安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54702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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