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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松湖悦龙台小区阳台封窗合法合规为何要强拆?

微信用0RnZA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4-04-16 14:03: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3174
处理用时:42分15秒
事情原委:小区于2024年1月1日开始部分收楼,随后业主通过小区物业报备,收到装修许可证并提交2000押金,符合小区规定情况下进行阳台封窗。本月4月10号城管上门张贴整改通知书,要求4月16号自行拆除否则城管上门强拆。4月15号由物业牵头约谈住建局以及城管局与业主们当面沟通,无回应无具体约谈时间说明。并于当天15号,小区来了四位城管,再去明确要求必须强拆阳台阳台。

投诉内容:
1. 城管根据城乡法第四十条以及第六十四条要求强拆,请问根据城乡法第四十条强拆违建内容为建筑物,阳台封窗按照民法典与最高法院颁布的装修法律明确小区业主阳台封窗属于装修行为不是建设行为,阳台封窗也在合法的专有区域内装修。为何需要申报建设许可证,为何属于违建物,为何需要业主拆除或者强行拆除? 为何城管局没有与业主进行有效沟通,合理解释,就说违建并要强拆封窗? 根据法律法规,城管需要沟通并要求整改,无果后才强拆,为何城管部门现在直接要求强拆?

2. 根据东莞市的物业管理法以及悦龙台小区的买卖合同,均没有认定阳台不可以封窗,或者封窗违法违规,业主们都有经过小区物业报备。如果住建局以及城管局有相关新法条不可阳台封窗,应当提前进行告知义务,而不是在开发商,物业以及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张贴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强拆封窗。

3. 城管不能进行针对性执法。目前情况,企石镇有多个小区,均有阳台封窗行为。因为我们是新小区,就针对性执法要求不能封窗的行为,也无法接受。

4. 业主不违法不违规的阳台封窗下,城管局不能无理拆除,若需强拆必须得给一个合理的理由并提供拆除以及复原的所有经济赔偿,而不是一句话强拆,不沟通不商量不谈赔偿。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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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工单号08240415121751543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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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

1评论

  • yaocanyi04-16
    去哪里查单号,请回复怎样查?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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