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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报销要有最高上限

追梦人人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4-18 19:35: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3753
处理用时:5天0小时12分
为啥医院门诊报销要有最高上限,并且不超过1000块钱,现在随便看个病都要几百块,这个比例是不是太低了?为啥要设定这么多?依据啥?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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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实施后,到首诊社区机构就医报销,维持不设报销限额,所谓门诊报销限额,仅仅针对医院就医报销,即使在医院就医,限额用完了,还可以继续回社卫机构就诊报销,并不是限额用完就没有了保障。此外,在市内医疗机构急救抢救也是不设报销限额。 
一直以来,我市都保持较低的医保缴费,尽可能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要,以我市单建统筹职工医保为例,2024年平均缴费约1700元(其中职工个人缴费仅约为300元/年,25元/月)。按参保人缴费10年计算,基金共收缴1.7万元的保费(其中个人3000元),而我市参保人普通住院次均费用约为1.55万元,统筹次均就支付了1.1万元,这仅仅是一次住院,还不包括门特、普通门诊的待遇支出。如果忽略其他方面的保障,将全部缴费都用于普通门诊保障上,固然可以提高门诊限额,但是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等动辄成千上万甚至上百万的大费用将无法保障。所以说,医保基金没有办法做到“大包大揽”,完全放开自由就医且不设限额并不切合实际,我们还是要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基本功能,避免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保障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下来,我局也将根据政策实际运行情况,结合群众的诉求,积极协同市卫生健康部门拓宽社区门诊药品配备相关事宜,或研究通过单独支付的方式减轻参保人部分慢病药品的负担,提高我市社区门诊诊疗能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我市门诊待遇标准,包括提高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等。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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