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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清湖头社区乱建垃圾中转站

微信用3MA80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19 15:59: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3889
处理用时:1小时47分
我做为龙樾花园小区的一业主,经常进出龙樾路往高塘路行走,15年前年清湖头社区在此路口为临时垃圾站,随着社会发展,现在此处己建了美丽“龙樾花园″小区,可清湖头社区目前不顾龙樾花园小区人民的生命安全!不评估15前所定的临时垃圾站对于现在是否合适就进行升级为垃圾中转站,对于垃圾中转站是有国家规定选址标准及管理要求的,为什么不视人民生活及生命安全于不顾的(因此转弯处建了垃圾站是严重档了行车视线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难道等发生交通事故才引起重视吗!!!?)。请主管部门对建垃圾中转站进行取消!!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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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041709353880101,塘厦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4-18 15:25:03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04-19 15:36:11对诉求进行办理。首先感谢市民对我社区环境卫生关注,我社区位于高塘路59号旁的生活垃圾转运站为最早期的一批转运站之一,从2008年使用至今 ,随着生活垃圾日益增加,为了加快生活垃圾转运速度,缓解清运压力,更好地落实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处理工作,根据《东莞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升级改造及管理技术指引》文件要求,美化城市,提升市容市貌,为保障日常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在原有临时垃圾中转站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并不存在违规,违建行为。升级改造后将安装除臭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日后生活垃圾做好日产日清工作,同时加强周边环境的卫生管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清湖头社区,联系电话:8206311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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