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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补办

重点人物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24 16:54:2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4707
处理用时:16天0小时51分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反映“空宅基地如何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及报建”问题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是指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或者已取得建设批准并按批准内容建成农房,但未办理或者未完善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按本办法相关规定为申请人补办用地审批,并出具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根据上述规定,“空地”不在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范围。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集约用地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严禁新增单家独栋宅基地”的规定,我市的政策原则上是严禁新增宅基地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若需办理上述业


我的房子符合一户一宅。19年12月31号前已经建成。请问怎么才能补办到相关证件。询问石排当地村委会说只能办理87年之前建成的房子。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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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4-25  10:54电话与您取得联系,结合我部门职能对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事宜进行解答。

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东农农〔2022〕6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是指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或者已取得建设批准并按批准内容建成农房,但未办理或者未完善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按本办法相关规定为申请人补办用地审批,并出具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

同时,补办文件规定198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已建成农房,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市民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得农用地转用批次报批的批准文件后,再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即需成功申请用地指标后,才能进行补办)。

如市民需了解详细补办及申请用地指标,详情可向农房所属地村委会进行咨询。另外,也可联系石排镇农林水务局,联系电话:0769-86521823,横山村委会,联系电话:0769-8657999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Mw202205-05
    怎么样才知道你的房子是不是87年前建成的?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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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皮、皮皮04-28
    建议去国务院投诉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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