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火炼树综合楼拆迁补偿问题
2000年购买了火炼树综合楼,村委购买合同对平台明码标价,有合同有村委的印章。现在拆迁了,刚开始一直拖着说会商讨处理,现在说分文不赔。 1.首先平台我们当时是出了钱的。如果是免费的。我们也不要赔偿。 2.出钱买的平台,如果不拆,我还可以继续有收益租金。拆了又不给赔偿,这不合理。 由于是平台,也不是房子。我们也讲理,不需要按面积赔付,也不需要赔面积,但是完全一分不给,这不行。我们有几个方案供村委选择,或者村委给别的方案也可以。不能一直拖不解决。 1.可以折合4个平方,少补4个平方的三千元费用。 2.补一个车位。 3.少几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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