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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印象物业不作为,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热心民众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25 22:19: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4902
处理用时:11天4小时45分
虎门印象物业不作为,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投诉人为虎门印象业主,房屋并未入住,前些天入屋检查时,发现从大楼外墙开始出现裂缝一直延伸至我房阳台顶部,已经出现严重裂缝,瓷砖随时掉落,告知物业尽快维修,以避免出现人身财产损失,可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以该处裂缝为业主专有部分为由拒绝履行维修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外墙面所有权归业主共有的,并不单独属于某一个业主专有部分。又结合物业前期合同,作为物业服务公司负有对物业共有部分维修保养的义务。
   物业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且视小区其他人员生命安全不顾,请求相关政府部门对物业该行为进行纠正,督促物业履行维修义务,谢谢!
问政部门: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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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市民反映“家阳台顶部裂缝”的问题,经向虎门印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了解到,物业方通过排查并无发现16栋外墙存在裂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及《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节选):“用户终端水表、电表、气表后设施设备及管线的养护、维修,业主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维修”。
综合上述,关于阳台裂缝问题建议市民可自行寻找专业单位排查、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所市场组,联系电话:851837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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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1、反映问题后,物业从未与我方联系,请问如何排查裂缝情况?从1楼目测16楼情况?这显然不是排查的正常合理做法。连进屋检查这么简单行为都没有,这排查结果又如何令人信服?情况并未调查清楚,妄下定论,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2、阳台外墙并非“用户终端水表、电表、气表后设施设备及管线”部分,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属于法律适用不正确。 综上,此次投诉并未解决问题,典型耍太极,搪塞投诉者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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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民众05-07
    1、反映问题后,物业从未与我方联系,请问如何排查裂缝情况?从1楼目测16楼情况?这显然不是排查的正常合理做法。连进屋检查这么简单行为都没有,这排查结果又如何令人信服?情况并未调查清楚,妄下定论,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2、阳台外墙并非“用户终端水表、电表、气表后设施设备及管线”部分,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属于法律适用不正确。 综上,此次投诉并未解决问题,典型耍太极,搪塞投诉者提出的问题!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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