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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户标准

知己邂逅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28 22:22:3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5471
处理用时:15天2小时11分
灵活就业的社保难道不属于东莞社保吗?为什么灵活就业的社保就不算入户的条件呢?只要是交的东莞社保就好了,为什么只有职工社保才能入户呢,没法理解
问政部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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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为:非莞户籍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由于您目前通过灵活就业购买社保,不属于“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因此不符合新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联系您解释清楚。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22481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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