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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亦居业主联名声讨书

一冷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5-04 07:50:2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6168
处理用时:11天8小时11分
致东莞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新世纪亦居二期的全体业主,在此以最强烈的愤慨和坚定的决心,向贵府表达我们对新世纪亦居一期业委会种种不当行为的严正声讨!
自一期业委会成立以来,他们不断制造事端,与二期业主之间摩擦不断,使我们的生活陷入了极大的困扰与混乱之中。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更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本是同一个小区,却被一期业委会强行割裂,他们单独成立业委会的行为,完全无视了我们二期业主的权益!而且,塘厦政府明确表示小区道路为业主共有,一期业委会却要搞分区管理,这是对我们共同权益的公然践踏!
更令人气愤的是,在 2023 年 12 月,他们竟敢对停在公共道路上的二期业主车辆进行锁车,这是何等的霸道与嚣张!此事引发了大规模群诉事件,但却被草草了事,公理何在?!
我们曾向多个部门投诉,却都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投诉无门的我们深感绝望与无助!但我们不会放弃,我们将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强烈要求政府上级单位立即对新世纪亦居小区展开深入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若诉求得不到重视,我们新世纪亦居二期全体业主将集体前往政府大门,拉起横幅,以示我们维权的决心!我们也将通过各种社交平台曝光此事,让全社会都看到我们的遭遇!
我们坚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将为自己的权益战斗到底!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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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5月6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5月7日对诉求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一、2023年4月,新世纪亦居(一期)业主联名向塘厦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经审查,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镇住建局、房管所、塘厦社区居委会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新世纪亦居(一期)业主大会筹备组。2023年11月,新世纪亦居(一期)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期间筹备组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等提供相关规划、国土、业主清册以及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等资料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新世纪亦居(一期)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履行职责期间以及业主大会会议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本小区业主提出的异议,新世纪亦居(一期)成立业主委员会程序合规,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二、来信所提锁车行为属业主个人行为,建议被锁车人及时报警处理,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房管所,联系电话:(0769-8788138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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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akasbbb05-08
    一群原始人 还破坏社会秩序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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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闲人奥得彪05-04
    哈哈自己人坑自己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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