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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教育住房

永agiL8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5-04 11:42: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6219
处理用时:6天4小时9分
尊敬的领导:本人作为一个在东莞(2005来莞)打拼了十多二十年的外来人员,也入户东莞了。向政府部门主管领导反映下困扰的民生教育等问题,相信也是为数不少群体所面对的。我是2019年卖掉了家乡的房子在东莞购房的属于高位上车。由于当时房价高购房条件门槛高,没多少可以自主选择的余地。因此在工作挣钱生活常住的长安镇之外另一个城镇沙田镇买的房子。当时买房目的也是为了即将读高中大的孩子能够跟本市户籍生相同的条件上公共学校,小的孩子(开放二胎政策后2016年生的)能上公立小学。为了可以不用租房,在东莞有个家能安居乐业。可是5年过去了,种种因素一样都没改善,每个月还是要交着1~2千的房租,反而每个月8~9千上万的供房款 ,7~8百的物业跟停车费。俩孩子每个每学期交1~2万的学费读私立学校。
我提出的问题就是政府能不能关注像我们这类房产地与工作生活常住地不是在同一城镇的新莞人群体呢?出台些政策或指引减轻下负担。比如只要有东莞户籍的,无论在哪一个城镇长期工作购买社保或有长期租房证明的都可以在当地申请就读公立学校。又比如政府跟银行企业协商担保,让空置的房子使用起来,出台房子置换政策等等,让空置房子回归用来居住的本质。也能盘活目前房产的其中一招。
希望能得到回复,谢谢!!! 
                                   202454
问政部门: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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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市教育局】尊敬的市民: 您好!来件已收悉,感谢您对东莞教育的支持。根据您反映民生教育住房问题,现回复如下: 我市一直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规定,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根据属地户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学校分布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案。来信人反映的本市户籍学生跨镇街入学问题,由于目前各园区、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源和入学需求情况不一,我市结合“二级办学”教育管理体制,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学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录取办法(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制定入学办法)。其中,如申请人申请的镇街公办学位暂无法解决本市户籍学生跨镇街入学需求,但申请人因家庭情况确需在本镇街就读的,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属地民办学校申请入学。 关于您提出的房子置换政策请市住房管理局回应。 如尚有其他疑问,可直接致电市教育局基信科(电话:23126112)。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东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尊敬的市民: 您反映希望政府出台房子置换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市场的监测研判,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政策,更好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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