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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

用户HRAK2D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5-05 11:55:2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6313
处理用时:2小时1分
尊敬的塘厦镇纪检部门:我是塘厦镇龙樾花园小区的业主。龙樾花园小区位于塘厦镇桥蛟中路3号,此小区是2020年12月31日开始交房入住自2024年春节过后,清湖头社区就在龙樾花园小区西北角的十字路口处违规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此垃圾中转站位于清湖头高塘路与龙樾街路口交界处的十字路口旁,清湖头社区没有相关的审批手续展示出来,在施工工地未悬挂市规划部门、住建部门、环保部门的审批及许可证明。小区居民多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无果;同时龙樾花园业委会向塘厦信访局递交了投诉信;这其中还有许多的业主在网上实名投诉过。至今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实名举报塘厦镇城建部门和清湖头社区置民生民意于不顾,强行建设与国家法律相悖的违法建筑----垃圾中转站。同时举报东莞12345平台敷衍了事,不调查,不落实。我们小区居民之所以要求拆除垃圾中转站,理由如下:1.选址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20号文件批准的编号为CJJ47--2006的文件中选址规定第一条:“垃圾转运站不得设在平交路口旁。”而此垃圾转运站恰好位置在平交路口旁。第三条:“不得设在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而该垃圾中转站周围是闹市、集市、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请组织调查,我们多次多人投诉,得到的答复都是“2008年使用至今,现在升级改造。”那请问2008年,此处是无人居住的空旷荒郊,如今时移事异,时间过去了16年。此处已是大型集贸市场,紧邻1000多户的大小区。还能拿2008年来敷衍吗?可见其不作为,胡作为。置民生民意于不顾,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疏离人民感情。2.垃圾中转站位于十字路口旁,来往人员繁多。也是我们小区几千人买菜必经路口。存在很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3.垃圾中转站周边人口密集。蚊虫,老鼠,蟑螂滋生传播疾病,污染严重,严重危害周边群众,特别是我龙樾花园小区居民的身心健康。4.垃圾大车转运垃圾、处理垃圾过程,噪音污染严重。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8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第19条:“确定建设布局应当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等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第24条:“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32条:“国家鼓励开展宁静小区,静音车厢等宁静区域创建活动,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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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28050513011834301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041920180554101,清湖头社区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我社区位于高塘路59号旁的生活垃圾转运站为最早期的一批转运站之一,从2008年使用至今 ,随着生活垃圾日益增加,为了加快生活垃圾转运速度,缓解清运压力,更好地落实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处理工作,根据《东莞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升级改造及管理技术指引》文件要求,美化城市,提升市容市貌,为保障日常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该垃圾站在08年已建成,比现小区早于建设,在原有临时垃圾中转站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并不存在违规,违建行为。清运垃圾将会定时定点,排除交通拥堵问题。升级改造后将安装除臭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日后生活垃圾做好日产日清工作,同时加强周边环境的卫生管理。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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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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