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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沿海丽水佳园杂物违法占用消防通道

微信用CVD82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16:30:3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6515
处理用时:11天1小时53分
本人居住于东莞市道滘镇沿海丽水佳园莱茵轩5栋12楼。在此,我怀着极其严肃和担忧的心情向您提出一份紧急投诉。我们楼上的01户型业主将大量杂物堆积在消防通道及其楼梯间内,这包括两台大型自行车、一个很大的鞋柜以及其他一些盒子与箱子。这一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整栋楼宇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显然,该业主的堆放行为已经违反了此项规定,严重妨碍了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楼梯间的堆物不仅阻碍了紧急疏散路径,还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堆积的物品中不乏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遇到火星或高温,极易引起火灾,增加救援难度,并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更大范围的火灾。

最后,这样的行为也损害了其他住户的权益。消防通道是居民生命安全的保障,任何个人都无权私自占用。此举破坏了社区环境,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并可能导致邻里之间的矛盾升级。

鉴于以上情况,我恳请贵部门对此事给予高度重视,尽快与该业主进行沟通,要求其立即清除所有堆积在消防通道内的杂物。同时,也希望贵部门能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感谢贵部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期待您的回复和处理。若需进一步了解详情或有必要进行现场调查,我愿意全力配合。
另外管理处的安保部门有上门沟通,但是安保队长不懂乱说,称01户型面积大一些公摊就多一些,连安保都声称公共空间及消防通道是属于01户型所有,并且堆放杂物他没得管
希望万科物业应适当对安保部门普及物业管理条例

此致
敬礼!
问政部门:道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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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年5月8日,道滘消防大队派员联合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到场核查,发现您反映的房屋存在楼道摆放杂物的情况。检查人员立即联系堆放杂物的屋主,要求其要清理好堆放在走廊和疏散楼梯的杂物,屋主表示愿意配合清理。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发放小区整改告知书,向住户释法明理。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有业主均应依法使用住宅内通道,保持过道通畅,方便邻里通行,不可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不可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二是加强劝导教育,物管人员多次上门劝导教育该住户清理楼道杂物,如经多次沟通无效后,由物管人员将杂物摆放在指定杂物房,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三是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在楼栋大堂等醒目位置张贴禁止推放杂物的温馨提示,在业主群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小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如有疑问,请联系消防大队电话88312132,房管所电话81332696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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