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汽车充电桩安装问题
大岭山镇松湖云溪小区交楼近一年,一直没有配备公共汽车充电桩,物业回复说开发商不允许他们安装,也不允许长租车位的业主自己安装,请问东莞市对新建小区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配备是否有要求?开发商或物业能否以业主没有车位产权为由拒绝业主自行安装充电桩?
【大岭山】【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尊敬的市民,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局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14点12分与您取得联系,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会尽快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并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11点30分对诉求进行办理,您反映松湖云溪注册名:松湖沁心园汽车充电桩的问题,经查,1、松湖沁心园小区车位还没有出售,信访人目前是临时租用车位,因充电桩需产权人自行到供电公司报装,所以开发商、物业无法满足市民自行安装充电桩的要求。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335444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发展改革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小区报装充电桩的流程如下: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需报装充电桩的业主书面填写登记证明并由小区物业公司加盖意见,登录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95598提交电子版或前往各镇街供电服务中心办理,供电部门上门查看现场,在明确车位改造方案后由业主委托施工方进场安装充电桩。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如有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22830086。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