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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混乱

虎@虎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4-05-14 09:56: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7904
处理用时:6天23小时0分
东莞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暂行办法,要求培训中介机构自查自纠。
应急局对培训机构备案,是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还是《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DB44T 2486—2024)那个标准???其中《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DB44T 2486-2024)现制定该标准4.3 条款,培训老师要求跟《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条件出入巨大,应急局领导给出明确指示。
问政部门: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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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DB44T 2486-2024)将于2024年7月11日施行,该地方规范为推荐性标准,建议各安全培训机构按照该标准执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将于2024年7月1日施行,该行业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各安全培训机构必须按照该标准执行。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0769-22229839咨询,谢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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