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犬只管理不作为,未落实执行《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流浪猫泛滥
1、流浪狗泛滥 位置在松山湖翠珑湾小区附近,经常有流浪狗在小区周边,甚至进入小区游荡。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并要求工物业向公安机关反映,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流浪狗仍在小区及周边。 2、未落实执行《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用长度两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犬只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 (三)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装入笼内或者袋内的除外; (四)主动避让行人,特别是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不得在禁入时间段携带犬只进入禁入区域; (六)携带犬只乘坐公用电梯时,应当将犬只装入笼内或者袋内,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并收紧犬绳。已搭乘人对犬只有不良反应的,应当告知携犬人,携犬人应当携犬只主动避让; (七)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八)立即清除犬只的粪便等排泄物; (九)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携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请问东莞市有哪只狗外出的时候戴嘴套了?公安机关看不到吗?有管理过吗?被狗咬伤的人还不够多吗? 这规定是一纸空谈吗?! 3、小区流浪猫泛滥 松山湖翠珑湾一期小小的区域内,有至少20只流浪猫到处乱窜,无人管理,躲都躲不开。而流浪猫就是行走的病毒,对小区公共环境造成及生态环境都造成严重破坏,同时对小区的居民生命安全也带来严重隐患,流浪猫发情期到来,半夜嚎叫声音巨大,严重扰民。请政府积极作为,尽快进行流浪猫的管理收治。
尊敬的市民,您好!阳光网转来《政府对犬只管理不作为,未落实执行〈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流浪猫泛滥》的投诉一事收悉。现相关部门回复如下: 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收到诉求后,松山湖公安分局立即组织松山湖派出所就群众反映的情况核查处理,松山湖派出所工作人员分别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5月23日下午、5月24日上午到松山湖翠珑湾小区进行巡查,暂无发现市民所述情况,已通知物业加强管事率,并安排派出所工作人员加强周边巡逻,如发现市民所述情况,将依据《东莞市养犬条例》处置。 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收集物业住宅小区内养犬信息,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关于违法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养犬行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查处。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业主大会依照本条例制定文明养犬管理规约,文明养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如市民认为犬只扰民还担心影响出行安全等违法养犬行为,已严重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环境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可先向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投诉、举报,如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制止无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报警求助电话:22898110),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确有携带犬只外出不使用牵引带牵领犬只等违法养犬行为的,将依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罚。 下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小区物业的沟通,建议其加大对辖区及小区群众的普法宣传,引导养犬群众学法守法,文明养犬。感谢您对松山湖公安工作的支持!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松山湖城市建设局:据了解,目前解决野猫比较常用的处理方式为抓捕、绝育、放归。据物业企业反映,目前小区野猫增多,主要因为小区内住户投喂。小区住户在物业公共区域投喂野猫,是否应该按规领养,谁承担绝育手术的费用等关于业主(住户)行为约束、规范的问题,需要全体业主表决并纳入小区《管理规约》共同遵守。物业企业于5月24日组织安保人员实施抓捕,但收效甚微,近期在购买笼子继续抓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松山湖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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