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两镇地区不管

無名氏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5-22 18:39:1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9572
处理用时:14天2小时32分
事发地位于塘厦镇塘天南路塘厦段和塘天南路凤岗段(塘天南路塘厦段起从龙珠汽修-鑫铭丰百货地块属于塘厦镇石马社区),石马市场对面塘天南路凤岗段地块属于凤岗镇天堂围管辖。为什么此道路两镇地区不严厉整治乱停放问题,道路车流量大,还有南天路(塘厦段、凤岗段)道路狭窄,乱停放。请问下两镇地区如何整治塘天南路(塘厦段、凤岗段),南天路(塘厦段、凤岗段)好像三不管地带一样塘厦镇、凤岗镇、东莞市都不管。请有关部门重视临镇道路。
问政部门:塘厦
分享

官方回复

【塘厦】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5-27 10:14:38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05-30 10:14:19对诉求进行办理。接到该市民的投诉后,塘厦公安分局塘厦交警大队以及辖区所属派出所警务管理部门针对该市民反映的问题情况,我大队已联合辖区警务管理部门加强辖区路段巡逻监控及执法力度,并同时将市民诉求分发至各所属辖区警务相关管理部门,遂对违法乱停乱放的车辆将依法查处,采取流动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对符合处罚情况的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劝导,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在此,如市民日后再次发现机动车涉嫌存在的交通违法的情况,可将证据上传至市交警支队的“随手拍”APP进行举报反映,我大队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79103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凤岗】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经核查处置我们于2024-06-05 16:55:54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对于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反映的凤岗路段未公示车辆禁停,镇交警大队暂不能抓拍执法,已通知车辆所有人予以劝离。同时,联合村、园区通过教育劝离和锁车等方式,共同加强管理,不断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接下来,交警大队将完善该路段的车辆违停流动抓拍执法条件,并建议相关部门增设停车场(位),以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市民发现有车辆乱停放造成道路交通拥堵或影响出入等情况,可拨打122快速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