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的证书问题

冯烤壁果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23 11:20: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9648
处理用时:1天4小时16分
根据《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2022〕18号)的规定,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需满足于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中级职称证书(证书评审通过),请问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符合暂行办法中关于中级职称证书的要求吗?
问政部门:人社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了解到您是东莞市户籍,在东莞工作期间考取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按《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2022]18号)的规定,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须满足于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中级职称证书(证书评审通过或核准当月有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并同时满足具有我市户籍,申请时已与我市非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以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等条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资助2万元。2023年人才补贴受理时间已截止,建议申请人留意2024年人才补贴开放受理时间, 您可登陆东莞市人社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公示公告栏申报公告查阅相关公告,或关注微信“东莞人社”、 “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相关推文。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137maGk09-30
    2022年是疫情的后,很多公司不景气,导致给给裁员,结果刚刚遇到证书批准月没有工作,没有买社保,就没办法申请该补贴,整能力培训和考试期间都是在职都没办法申请,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做法,政府想培育人才不应该这样界定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知东莞APP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莞视频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东莞阳光网
抖音号

东莞阳光网
视频号

东莞地产圈

阳光教育通

莞味主理人

家乡好物

Dongguan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