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门诊转诊报销额度
关于东莞医保门诊医疗转诊年度限额问题,众所周知,医疗费用已成为民众的一大负担。如今,去医院就诊动辄就要花费数百元,这让许多市民感到“病不起”。我本人也曾希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因为那里报销比例较高且距离较近。然而,必须承认的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水平与公立医院相比确实存在较大差距。例如,我曾因咽喉痛连续三次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经过一周的用药治疗,症状不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最终不得不转至公立医院治疗。 针对东莞门诊转诊报销额度偏低的问题,很多市民都有所反应。我阳光问政平台医保局的回复中了解到,主要是从个人交费额与医保实际支出的角度来解释这一问题,但我认为这样的解释并不充分。我们生活在新时代,政府理应为人民谋福利,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政府公务员(有金卡、高福利、稳定的高收入)可能并没有亲身体验过我们底层老百姓在医院看病、购药的经济压力,我们只能精打细算地过着紧日子。东莞门诊医保报销已规定了分级按比例报销,也就不存在要求医保基金大包大揽,现有的报销制度根本做不到“避免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此,政府难道不应该从财政上加大投入扶持医保基金吗,减轻底层老百姓在医疗方面的负担。 在此,我建议东莞市政府应该增加医保门诊的报销额度,可以对标大湾区内的其他城市。同时,应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水平,并严厉打击查处各医院住院虚增费用以套取社保费用的行为(我个人觉得觉得这一现象非常普遍,由于住院病人结算付费时不会逐项核对,且许多专业项目令人费解,导致每年有大量社保费用被套取。这些套取的费用是否可以部分挤出,用于补充门诊医保经费呢?)。 此外,我还建议实行家庭医保额度共享制度。考虑到我家中有5口人(两大三小),当前的医保额度对于一人生病来说确实不够使用。如果能实行家庭额度共享,将能更好地满足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
【市医保局】市民您好!按照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为了满足参保人便捷就医的需求,在“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基础上,为参保人新增一家辅点医院作为直接就诊定点,方便参保人就医。但是,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我们既要考虑群众的便捷就医,也要保证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需要对门诊报销设置报销额度,这也是符合国家、省规定,也是绝大多数地方的做法。因此,结合我市历史门诊就医数据,经过模拟测算后,对参保人在医院就诊设置了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的限额,在社卫就医,东莞仍然坚持一直以来“不设报销封顶线”的做法。“医院就医”这个限额,与我市参保群众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医保基金的使用需要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医保基金收了多少钱,那就只能用多少钱。医保待遇保障并不只有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这块,还包括了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及其他特殊情况保障等。因此,不是简单地说每年交了多少钱,就应该全部用在医院门诊,其他都不需要保障了。 对于您提到门诊限额无法满足看病需要的问题,2022年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后,我们收到部分参保人对这个问题的反映。对此,我们一直十分重视,也在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缓解。2023年,我们对门诊共济进行实施后的政策评估,也多次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关于937元门诊保障,个别参保人认为保障太少了,但我们对费用分析后发现,2023年使用超过医院限额的人只有7.5%(也就是说,没有超出限额的有92.5%),而且限额使用小于800元的参保人占比很大,为83.84%,实际上是满足了大部分参保人的就诊需求的。 除了937元医院门诊限额,我市门诊保障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门诊就医不设封顶线(也就是没有限额)。在定点社区门诊就诊不仅报销比例高,且不单独设置限额,在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可以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既有看病治病,也有健康管理,相关医疗费用都纳入门诊报销,不设限额。部分参保人只注意到了医院看病就医的保障,却忽略了在社区门诊还有健康管理的保障。我们在制定政策时,也充分对比了其他地市的政策,我们没有设置起付线(区别于部分地市),社卫也没有封顶线,这些都是经过历年数据科学测算所制定出来的。 二是国家谈判药品单独支付,不计入门诊限额。2023年8月,我市出台了近400种国谈药品的单独支付政策,覆盖了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用药,也包括一些罕见病的药品,使用这些药品在医院门诊发生的费用,实行单独支付,不计算门诊额度。简单来说,就是参保患者按规定在医院门诊就医,用到国谈药时,国谈药费用不纳入门诊限额,不占用医院报销额度。 三是门诊特定病种保障。门诊共济限额使用率较高的多为慢性病参保人。实际当中,反映门诊限额不够的也多为该类人群。去年我们调整了门诊特定病种政策,提高了23个门特病种的年度限额,其中更将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4个病种提高至参保人参保期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最高达168.78万元。同时,拓宽高血压、糖尿病等8类病种的参保人就诊途径,按照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并根据病种不同单独设置合适的年度基本医疗费用限额,为3000元至8000元不等,进一步保障了慢性病参保人门诊待遇。 二、对于“实行家庭医保额度共享制度”、将医院门诊限额家人共用的建议,是不符合医保统筹基金使用规定的,与“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违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医保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其目的是保障职工在疾病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因此,职工医保具有专属性质,一般仅限于职工本人使用。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市卫生健康局】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于2024-05-24 17:32 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就您反映问题进行沟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辖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为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我市通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等措施,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达到相应规定的功能定位标准。目前全市33个镇街(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其中有26个镇街(园区)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占全市总数的78.79%,占比暂居全省前列。通过持续开展家庭医生“滚雪球”培训项目;选派优秀全科医生分批到上海复旦附属中山医院、浙江邵逸夫医院进修;做好东莞-香港金牌家庭医生(护士)培训项目;依托五个全科实训中心开展基层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年均培训超3000人次,多措并举有效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诚挚感谢您的建议,下来,我局将持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强化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等技术培训,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根据职能分工,有关转诊报销额度的问题将由市医保部门为您解答。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69-23281111。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及提出宝贵建议!
10参与
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