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莞E申报未登记处罚是否合法
现在疫情结束了为什么还要弄莞e申报,其次弄这个行动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用?社区警务处招来的员工干什么的?只是将任务发给到房东去处理,什么也不管,只是为了挣纳税人的钱吗?莞e申报是要租客资料,租客没登记,社区警务处管理人员理应先电话或上门通知租客登记信息,而不是一上来就通知要求罚款,租客才搬来几天,没及时登记不是很正常吗,又要罚!房东挣的钱不是钱吗,劳动人民挣的钱不是钱吗?动不动就说罚,乱收费。我就想问弄这个莞e申报有什么用,只是为了登记租客信息,出租屋发现失窃报警,警务处工作人员抓到贼了吗?为什么要把公安的责任任务,社区的责任任务分摊给到个人?这些处罚条款这么多,随便哪一条都可以罚房东和二手房东,事先也没有提醒房东要怎么做,以及能否解释一下为什么要搬走没有删除也要罚钱?搬走几天没有删除要罚钱的标准。莞e申报的处罚依据以及,这项行动的目的作用。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05-29 10:00:36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05-29 10:00:36对诉求进行办理。 一、申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是公民个人户籍身份及住址管理的职能部门,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人和流动人员有义务向公安机关申报租赁房屋信息和个人居住信息。同时,服务和管理辖区实有人口、开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也是公安机关社区民警的工作职责之一。东莞市公安局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东莞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人屋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各类申报责任主体以及在莞居住工作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员、境外人员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报送出租屋和实有人口信息。 二、申报工具。为简便群众报送流程,东莞市公安局基于微信小程序研发“莞e申报”自助申报工具,方便群众可通过“莞e申报”完成出租屋和实有人口信息报送工作。 三、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和《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出租屋实行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房屋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送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出租屋信息,未按规定报送出租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有疑问,可致电万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2227881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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