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4个车位还一直骚扰旁边停车的车主
塘厦镇花园新街北十巷3号该商铺霸占车位已投诉多次一直没起作用,不知是没管还是得到了好处才一直不管!投诉没起作用,我会一直投诉至有人管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年5月30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年5月30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收到投诉后,2024年5月30日我分局立即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了解,塘厦镇花园新街北十巷3号商铺多次使用物品霸占停车位属实。我们明确要求涉事人员严格遵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不得阻碍市民使用公共停车位、不得使用物品霸占公共停车位,避免对周边居民停车造成不便,对市民多次反映该路段的商铺长期使用物品霸占公共停车位,发现该路段商铺屡教不改的行为,我分局立即对该路段商铺霸占停车位的物品进行了依法暂扣,消除影响。 同时,我分局执法人员要求属地社区城管办严格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预防霸占停车位现象再次发生。我们也将积极配合并监督这一工作的进行,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此外,我分局工作人员还进行了拍照取证。 下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路段的霸占停车位行为做好跟踪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与监管,对查实的霸占停车位等问题从严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81280268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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