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佛子凹居民楼不在规定时间装修扰民
大朗佛子凹居民楼不在规定时间装修扰民,经常不按规定时间装修,周末也装修,贴了提醒还被反讽刺,松山湖好,松山湖没噪音,希望有关部门介入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到现场进行调处,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修正)第二十八条:“禁止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和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规定的“中午”是指北京时间12时至14时;“夜间”是指北京时间22时至翌晨6时。该工程若在早上6时后开始进行施工作业和周末施工作业,并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就市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联系该负责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日常施工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业时间,并严格控制人为施工噪音,以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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