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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厦停车管理规划不合理,政府部门不作为!

holly22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5-27 11:09: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60289
处理用时:7天5小时29分
政府部门(博厦经济联合社,莞城农村农业局乡村振兴部门)聘请第三方后管理公司后,在不合理的管理下,视而不见,不作为。
    1. 博厦停车管理不合理,没有做充足的调研,随便拍脑袋决定车位停放问题。
    2. 居民车辆拥有量与车位配置问题。根据莞城博厦社区建成“特色精品村”文章,博厦社区是一个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000人,居民房屋以单家独院式住宅为主。若计算一个家庭有3口人,需要约3千个车位左右。博厦路段前中段车位仅有30个位置左右,占1%?严重不合理。其他没有车位的车辆需前往800米左右的停车场(步行15分钟的)。地面  原本划的是汽车位置,管理公司老板话停其他,就停其他?随意更改?
     3.莞城农村农业局乡村振兴部门既然同意“特色精品村”设置收费栏杆,不要不作为。把问题移给博厦经济联合社。博厦经济联合社,致电后请不要说管理,后面又不管。
     4.届时回复问题的时候,不要反问,地方就这么多要怎么办!这是政府该想的民生问题!解决唔到问题,就欺诈原居民给管理费?强硬不放行?
       如果急需开车求医,请问耽误了,请问这个责任是第三方管理公司承担?还是博厦经济联合社承担? 还是给“特色精品村”认为博厦设施管理好的莞城农村农业局乡村振兴部门承担?
      既然要原居民给管理费!管理不到位置,这个是个严重的不作为问题。也要赶我们出博厦?将矛盾进一步升级!
请问莞城博厦社区建成“特色精品村”是以什么标准评?外部美观就可以?不用理民生问题?严重怀疑“特色精品村”这个头衔!
    若回复,未电联过,请不要在回复里写曾经多次电话联系。政府在工作中不能在阳光网上欺骗群众,需事实求事。若作出虚假回复,发现必追究!
问政部门: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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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停车泊位设置的问题。根据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定,双向行驶车道设置停车位泊位路面宽度须大于12米,单向行驶车道设置停车位须大于6米,转弯处、有出入口的地方禁止设置停车泊位。博厦经联社围合停车区域,经交通分局、城管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多部门联合验收,其泊位均按规范设置。部分自行车停车位是根据道路现状,由博厦经联社组织第三方公司划设。 
       2、关于停车泊数量不足的问题。莞城街道为老城区,基础设置落后,配建停车位达不到标准要求,土地开发率高,无法提供更多闲置地块建设停车场。目前正在积极筹划建设部分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推进博厦城中村改造,缓解停车难问题。
       3、 关于停车场管理的问题。莞城博厦社区在内部道路设置智慧化道闸系统,是为了落实治安联防、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需要,同时兼顾车辆集约化管理。根据《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博厦社区停车场在不影响其他机动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的区域规划停车泊位,将继续增设停车泊位,规范车辆的有序停放,加强村(社区)综合治理。由于高桥公寓周边电动车停发乱,结合周边群众需求,博厦社区、博厦经联社、围蔽管理公司实地视察结合实际设立单车停放处,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社区内设有停车场管理处,停车场管理员每天进行日常巡逻,对车辆停放、道路畅通、停放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且有24小时闸口监控能查看每个出入口的状况,如发现出入口车辆异常,停车场管理员会马上赶到现场处理。
        4、关于精品村的问题。博厦社区建成“特色精品村”标准评改:改善精品社区居住环境、改变精品社区建设面貌、整饰村容村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将社区改造成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和谐社区。
       莞城交通分局工作人员、博厦经联社工作人员于5月31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有关情况。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莞城交通分局22467866、博厦经联社2221010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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