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合规自建楼房漏水申请加建雨棚事宜
如标题所述 1.我家在谢岗镇黎村自建楼房三层(当时是按5层楼的地基所建),现由于近月雨水不断,现三楼出现较严重漏水现象,想申请楼顶搭建雨棚。 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我家属于豁免项目,无需向两违办申请,但我们也在程序上跟村委报备 第一次去村委报备,希望村委能开出证明以便开展后续工作,村委表示无权开证明(本人表示理解),此非其管辖,无权干涉(做为村内建筑之一,村委按理应有权表态,毕竟所有村内事件,最终都由村委做为归结口,毕竟他们是最了解村内情况)。对于我们加建,村委最后表示其无意见,但需要楼主自行权衡加建与否,因到时不知道两违办是否会拆,此情况村委无法左右(虽无法左右,但是否可以附加意见呢?再说,这不应该是豁免项目吗?工作人员是否清楚相关条例呢?)。 对第一次回答,我并不认可,故第二次再次确认。 第二次致电村委报备,村委表示,目前对瓦房可以加建雨棚,但楼房一概不得加建,不接受备案,即备案无效。 针对此事,我想咨询现阶段我该如何处理,请给予解决建议及方案,谢谢! 注:漏水现象之前也曾存在,也补漏过两三次,但最终还是漏水且情况越是严重,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现在才申请加建雨棚 2.相距半年时间不到,我的邻居在年前才加建了雨棚,请问他们走的是何程序?是怎么做到加建的?还请给予指示,感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自建楼房漏水申请加建雨棚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城管分局于2024年6月3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经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协同属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经确认,现场民房为我镇控停民房。 关于漏水问题,建议委托有防水施工资质、有一定经验的施工单位彻查漏水原因,进行维修补漏。 关于豁免项目清单问题。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东城综[2023]4号的文件精神,只有在已经规划和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既有住宅小区含别墅、自建房、旧商业、旧厂房等,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结构、总高度、层数、外立面,外挑宽度在2.1米以下的无柱雨篷的项目才适用此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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