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极端天气停工停课的建议
6月3日早上,西部镇区发布红色暴雨预警,学校同步发出早上停课的通知,但是社会并没有发出停工的通知。由于这个停课通知发布非常突然,接到信息的时候没有充裕的时间去安排孩子不上课所带来的问题。如果让老人家冒着大雨过来照顾显然不合适,家长要陪伴必然需要请假造成经济损失。 其实这么多年来,很多人都提议过这个问题,我就想建议政府部门能够站在普通打工人的角度做出政策判断,停课和停工应该同步执行。不然孩子应该怎么办呢,是政府部门派人帮忙照看呢,还是能够补偿我们临时请假带来的经济损失呢?
1.《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受影响的程度和应急预案,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一项或者多项必要措施。 2.《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3.根据《东莞市“五停”工作指引》,当发布台风蓝色及以上预警,或者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园区)视情做好预警生效镇街(园区)的相关行业“五停”工作。6月3日的强降雨,给我市麻涌等镇街造成一定的影响,按照有关规定,达到了停课标准,但根据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会商研判,仍未达到启动停工措施的标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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