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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走辅道,是否成在违法行为!

李1112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14:21: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64140
处理用时:15天1小时52分
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走辅道,是否成在违法行为!
1、东城石井路段,莞樟路辅道怎样区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通行
2、辅道的功能是什么,辅道的引入是为了将公交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这些慢行车辆导入辅道,以实现快慢交通的分流,提高主道的通行速度和道路的通行安全。 在辅道上,如果没有特别标示,非机动车是可以通行的,但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并且注意安全。
3、交警查在辅道上查处非机动车的目的何在,现场处罚是否合理,如何申诉!
4、道路设施标识是否完善,又该如何引导市民查看道路标识和交通疏导。
5、发生时间:2024年6月19日21点(莞樟路辅路,石井丽阳时代处)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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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电动自行车是否石井路莞樟路辅道”的问题已收悉,6月27日已联系您,现回复如下:感谢您对交通违法打击活动的积极参与!经现场查看,莞樟路分主道、绿化隔离带、辅道、人行道,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合通行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且莞樟路已在人行道基础上规划了非机动车道,实现人行、非机动车共板通行,并设置了非机动车道的标识指示牌,非机动车应按照交通指示牌指引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辅道则作为机动车车行道,为确保市民出行交通安全,对于违反道路标识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如果您对执法存在异议,可以到东城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复议。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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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回复不满意,不理解:1电话来访,不到一分钟,没有沟通解决实际问题,只是寒暄了几句;2莞樟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为专门的粉色或红色)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36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4 50元罚款交警现场处罚不合理,而非教导宣传,并且非机动车道没有规划和铺设!

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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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论

  • 李111207-05
    回复不完善,不理解:1电话来访,不到一分钟,没有沟通解决实际问题,只是寒暄了几句;2莞樟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为专门的粉色或红色)3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36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4 50元罚款交警现场处罚不合理,,而是非机动道没有规划和铺设!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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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111206-27
    现场根本没有铺设专属非机动车道,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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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okfy06-20
    支持,同问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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